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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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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叶修,叶修!”

一进皇宫就听见有谁叫他。左右看看没找见人,抬头发现拱廊上蹲着一只黄蓝相间的金刚大鹦鹉。

“认识我?”叶修指着自己鼻子问它。

鹦鹉歪头看了又看,吐字清晰:“叶修!”

奇了,还真认识。

鹦鹉拍拍翅膀:“大混蛋!”

“……啊?”

也不说明一下两个词之间有什么关联没有,鹦鹉绕着他盘旋一圈,飞走了,身边的宫仆一脸“我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告诉他皇帝在浴池等他过去。


浴池听起来似乎不是个正经会面的地方。

但对荣耀公民来说却不是这样。

洗澡是举国上下酷爱的一项日常活动。尤其在首都,全城最豪华的公共设施就是那几个大浴场。吃喝玩乐一应俱全,从早到晚人满为患。人们去里面有时候一待就是一天,不单为了清洁身体:生意诉讼,生死嫁娶,没有什么不能泡在那一池热水里聊。

作为一个地道的首都人,听到浴池叶修不但毫不大惊小怪,甚至倍感亲切。此时那位准皇帝应该是在为明天的登基庆典沐浴净身,或者他入乡随俗,想找自己边泡边聊。去就去,他想,从来只有鸿门宴,还没听过鸿门澡的。

到了池边他却被眼前景象震住。

拨开蒸腾缭绕的水汽白雾,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蔚蓝世界。

城中最豪华的公共浴室也不过是用上等大理石砖砌就,而那位旧皇把宫殿修缮得穷奢极欲,远超常人想象,这一处十五尺见方的水池竟用了清一色的宝石嵌底:绿松石、天青石、靛蓝、蓝宝石,囊括了世上一切你见过没见过,想到想不到的蓝……满目的蓝荡漾如绸,恍惚间让人几乎以为置身月光下被微风轻拂的大海。

如果这是片海,那在碧波深处影影绰绰的那个身影是否就是吟游诗人乐章中描绘过的,用歌声和勾人心魄的海妖?

撇开无聊的想象,叶修咳嗽一声:“陛下,您找我。”

海妖——不,池中青年回身看过来,打湿的金发海藻般贴在额头上。

“叫早了,明天起才是呢。“他声音冷冷的,听上去并不领情,”现在我有自己的名字。”

“哦,那少天找我是要说什么。”

尽管不知他什么意思,叶修还是从善如流地改了口。

黄少天眨眨眼,挥手让带路的宫仆退下,雕刻着海豚跃起互吻的铜门在他们身后徐徐合拢。皇帝洗澡,周围一个伺候的人都不要,叶修心里嘀咕,总不成是想要给我来个下马威,让我给他过去搓个背?

这回他预感错了,对方只是划开水波游回到池边,趴在池边拿起陶罐喝起水来,喝完抹抹嘴:“喂,你难道就没话要对我说?”

“……”叶修略一斟酌,“我代军团上下感谢您友好和慷慨的馈赠。”

当然不提起唯独自己没有收到礼物这点。

“只是友好?“黄少天扯扯嘴角,”算了,本来我也没指望靠这点东西就能买到他们的忠诚,还有你放心,都是我自己送的,你们这个国库可真够空的,我不过就好奇打开看了一下,还赔上了一笔买老鼠药的钱!”

“荣耀的士兵无条件对合格的君王献出自己的忠诚,包括我在内,忠诚不需要收买。”叶修答得滴水不漏,好像之前那个把长矛插在暴君胸口的人不是他一样。

黄少天撩起湿发,转转眼珠,似乎想要把岸上这个人这张脸盯得更清楚。

“不过他们说什么东西都讨好不了你,于是我就没白费功夫。”

这世上当然不可能存在什么东西都无法讨好的对象。只是作为军队统帅必须推行身体力行的简朴生活,才能上行下效, 从根本上杜绝士兵中可能带起的抢掠风气。但再怎么样一个大活人都会有所偏好,比如……叶修转头看向摆在出水口石狮子头上的果盘,那里面摆放的刚好是他最喜欢的一种水果。

是想暗示自己他已将他调查清楚?

叶修失笑。看来他对自己确实不太待见。不过完全可以理解:一顶毫无根基、砸钱买来当的皇冠,对着手里有兵,还是把他上一任杀死的刽子手,他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拉拢的需求,而他将他打造成傀儡却轻而易举。试图讨好也不是不行,可这讨好的头一开,接下去想收住可就难了。

“谁说的,葡萄就可以。”

他不客气地拿起一颗放进嘴里咀嚼,品尝甘美的汁水。他不讨厌这样摆明车马的宣言,并且看出这个富有的青年不是个心思深沉的人,但是并不笨,他有他自己的方式。其实叶修没有什么复杂的想法,这个时候的对方在他眼里,只约等于一坐金灿灿的钱山。

黄少天沉默半晌,失望地拧紧眉毛。

“原来你是真不记得了。”

话音未落,他哗一声从水中彻底钻出,踩上池壁,就这么浑身赤裸着站在叶修面前。沾满水珠的皮肤散发着青春的容光,画面说得上赏心悦目,上一秒叶修还在想着吹声口哨会不会显得太过不敬,下一秒却顿住,目光直直落在这具身体左侧腰际那一块陈旧发紫的烙印上。

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枫叶图案。

“是你……?”


6.

十二年前。一场大捷归来,叶修在市场上买了个奴隶。

挑来拣去半天,注意到笼子角落里一双濒死野兽般凶狠而悲戚的眼睛。

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胳膊细成麻杆,还是个哑巴。奴隶贩子劝他:“他可病的不轻哪,您还是换个健康的吧,或者漂亮的女奴不是更好吗。”叶修不为所动:“所以让你再便宜点。”

他穿着平民的粗布衣服,又从未在凯旋仪式上露过面,奴隶贩子在心里骂哪来的穷鬼,收了一袋银币,让他把这个病歪歪的小奴隶拎小鸡一样拎走了。

别人见了都不解,至于贪这点便宜买个病秧子回家吗,治不好死了岂不白浪费钱?叶修说你们看到这小家伙右手虎口那的薄茧了没,是个懂怎么拿刀的,养好了将来可以带着上战场,我又没成家,买个端茶叠被干杂活的反而用处不大。

好在小奴隶争气,没让他的钱扔水里,药吃下去一天比一天好起来。最先擦亮的就是那双眼睛,很快脸颊也有了苹果的颜色。叶修记起奴隶贩子说过他是抱着块木头漂流在河上被发现的,就给他起名叫流木。

他没看走眼,流木是真的会点剑术。可能是自己偷偷练的,没什么章法,但瘦小身躯爆发出的敏捷性、反应力和寻找机会的本能都很不错,是块可造之材。荣耀律法奴隶不能配剑,叶修不管这么多,丢给他一把远征中缴获的匕首,抽空就在自家院子里跟他过几招练着玩。小家伙学得飞快,且极不服输,身上滚满了汗和土,一次次缠着叶修要再来。

除此之外他也教流木识字和简单的算数,音乐和诗歌就算了。他跟好老师差得远,七零八落的教,好在对方总能照单全收的学。别人笑他总是随随便便借钱给那些下属兵士,自己手里都存不住几个子儿,却指望一个小孩儿替他管家,但老实说他就是这么想的——试图偷懒有错吗?!天气晴好的夜晚他还会骑马带着人去城外山脊上驰骋,告诉他如何识别大小星星和它们背后那些天神之间胡搞瞎闹的故事,星垂之下广袤的平原上属于城市的灯火一盏盏点亮又熄灭。

那是段难得平静无虞的日子。

两年没有战争,军团暂时解散了,叶修挂了一个城防官的职。处理市民的鸡毛蒜皮对于一个天生的战神来说未免干枯发闷,但每天傍晚从官邸到回家里桌上的一碗热汤却又多少补上了那点滋味。他发现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自家的小哑奴已经摇身变成了街坊邻里中最讨人欢心的宠儿——哑巴又怎么样,好话都叫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说尽了,商铺们总愿意他留一条最新鲜的鱼,一把水灵灵的芫荽和胡芹,或者一块不要钱的骨边肉。

时人流行成年男子和十几岁少年恋爱,叶修出门常带着这条眉眼清秀的小尾巴,渐渐就有好事者传开就是这个小奴隶整天在床上纠缠他,不许他去约会别家的女儿,连妓院都不许他去,还被添油加醋地改成滑稽剧在剧场上演。

叶修不以为意。年少轻狂时的几场风流胡闹让他早就享受过了“当主角”的待遇,后来的赫赫战功也成了舞台上人人爱看的传奇,然而这回他一反过去不闻不问的常态,特意打听到了剧团哪天在哪演出,穿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带着传闻中的"暖床奴隶"去看。

不光看,一到高潮还第一个带头鼓掌叫好,倒把台上的人唬得一愣一愣。本来他们也只敢似是而非,不敢公然编排大名,这下更是畏手畏脚,惹得台下发出不满的嘘声。流木似懂非懂,只觉两个演员实在太丑,花里胡哨的衣服也不像他们,很快失去兴趣,撑着头的手越来越歪,脑袋开始小鸡啄米,直到一只手捏捏他脸:散场了,回去睡。

本来以为打断这段安宁的多半是北方哪个蠢蠢欲动的蛮族,又或者某个属国的王位交替陷入乱局前来求援。战争总是不期而至。谁知竟然不是战争。就在农神节(注)刚刚过去的一天下午,叶修从神庙回到家里,葡萄散落一地,邻居告诉他流木杀了人,已经被治安队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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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神节是主仆身份互换的节日,在这天每个人都可以参与狂欢和公共宴会(平时奴隶不可以),而且奴隶主还要反过来服务他们的奴隶


7.

被杀的是元老院一位贵族的侄子。

他在暗巷中试图强//奸水果商的女儿,被前来买葡萄的小奴隶正好撞见。

她哭喊呼救,流木冲过去撞开他。对方是个高大的胖子,抓着他的脑袋就往墙上掼。体型和力气的差异让这一下下砸得很轻易,但他万万没想到一个小奴隶会随身带着匕首,那把异国战场上缴获的刀子稳稳地戳穿了他的肺。

在荣耀杀人者死刑,过失或防卫致人于死的,以公羊一只祭神,以代本人。

但流木是个奴隶,奴隶手里不该有武器。

他的罪名上又加了一重偷窃。

作为他的主人和城防官,叶修被许多双眼睛盯着,他知道一旦自己有徇私举动,他的政敌们就会像秃鹫般一拥而上,把他拉下马,他总不能冲进牢狱把人直接抢出来。但他还是找了各种办法,悬赏寻找更多的目击者,和城中最有名望的法官讨论试图找出脱罪的可能,结果却都令人失望。

没有人愿意为奴隶辩护,就连那个受侵害的少女,不知是害怕还是收下了死者家里的钱财,也在审判会上改口说是他们彼此斗殴,整件事情与她无关。

流木毫无疑问地被判处死刑。群众的怒气依然没有被平复,他们义愤填膺,说把杀害一位公民的暴奴就这么吊死实在太轻了,他必须被送去斗兽场,被野兽撕开喉管,用最残酷的死法血债血偿。

叶修再一次看到他的小奴隶就是在斗兽场上。

在此之前他从来懒得踏入这个地方,毕竟搏斗和死亡,战场上早就见够了。

而且还坐在视野最佳、最靠前的位置。

想要拿下这个位置可不容易,看看整个圆形斗兽场坐得有多满就知道。讽刺的是,军人在外浴血奋战带来了和平,和平的日子里屠杀、鲜血却成了人们寻求刺激,娱乐生活的一种方式。

如果的说人与人之间的角斗尚可以欣赏蛮力与巧劲的拼比,那么人和兽之间绝大多数情况下就只是一面倒的捕杀,甚至虐杀罢了。普通青壮年那点力量在野兽的爪牙下只能无望地挣扎,转眼即被压制,一些经过训练的退伍士兵和蛮族勇士能多支撑上一会,但也无非只是延长了受折磨的时间。只有万里挑一的,受到幸运女神垂青的人,当然本身也需要极其强悍的意志和本领,才有可能以血肉之躯战胜猛兽。

叶修听人说这样的人自从斗兽场建成以来只有两个,他们的胜利被视作奇迹,于是他们在人间犯的罪也就此根据神的旨意格外被赦免。

他要流木做第三个。

奇迹是什么,奇迹就是用来发生的。

号角吹响,瘦小的身影和饥饿的猛兽分别被两个吊笼拉上地面。流木手里的盾和剑都是叶修买通斗兽场的人悄悄给他换的,那是他的盾,他的剑,是被雅典娜亲吻过,一次次把他从生死边缘带回来的东西。

这一次他要它们把他的小奴隶也活着带回来。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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