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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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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写爽文,本来后面还有,太长了屏蔽词查不出来,逼我分开发T T

似乎渐渐往“可能或许需要一个合集”的方向奔去……


8.

“但是你的嗓子?”叶修问。

“废话,当然是治好了。”黄少天扯起浴袍裹在身上,“我又不是天生的哑巴,当初被强盗抓走的,他们怕我乱说话就把我毒哑了拿去卖,过了几年毒性褪得七七八八,找个靠谱的医生用药调理,早就能跟正常人一样说话。”

“头发的颜色也变浅了。”

“有什么奇怪?天天在海上,晒久了你也会这样。”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叶修想,之前怎么会没发现?明明那双眼睛还是跟最初发现时一模一样:薄薄的双眼皮在眼尾分开,凌厉又活泼,饱满上翘的嘴唇,生气时憋成一条线,笑起来又好像咬着一线阳光。本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长大了,个子比那时高得多,也更英俊了,怪我没认出来。”

黄少天冷笑:“大元帅每天千军万马里来去,会有闲功夫去记十年前随手买的奴隶长什么模样才怪。”

他语气夹枪带棍,像是憋了半辈子的火气,叶修反而觉得有趣。

“流木这个名字怎么也不用了,不喜欢?”

“自己有名字为什么要用别的?黄少天就是我的本名。”

其实他并非没想过要告诉叶修自己的真实姓名过,当年嗓子坏了说不出话来,写也不方便写——倒不是不识字,只是贪图对方拿着笔一描一画教他的那点耐心和陪伴,假装从头开始学。

这点当然不能说出来。

“元帅要是这么喜欢你起的流木,再买个奴隶回来这么叫他不就行了。”

“买不起啊!”叶修一摊手,"我是越来越穷啦,哪像我的小流木这么有出息,出息得我都不敢认了。”

“不对。”黄少天面无表情,“流木已经死了。”

死在第一个在甲板上醒来的清晨,彼时海中尚有浓密的海雾,晨光中能窥见远处座座岛屿,首都已远在脑后万里之外,他决定用天际的第一缕曙光来庆祝自己的新生。

“别搞错了,我的身份是港口一家铁匠铺的小儿子,十二年前开始出海当船员,姐姐远嫁难产而死,父母三年前又在一场流行病里双双病亡,元帅要是不相信尽管去查,名字、年龄、样貌,全都对得上。”

有钱能使鬼推磨,整套户籍证明两三年前就做好了,荣耀人或许可以接受富商买个皇帝头衔过过瘾,但绝不可能让一个从前的奴隶爬到他们头上,那些旧事必须不能被翻出来。这点意思叶修当然听得明白,但也不用张口就咒自己嘛,多不吉利。

“死没死不清楚,“他笑,”我家那个小奴隶是十年前就跑了的,没良心,再没回来过,这事谁都可以作证。”

黄少天抛出一个“算你识趣”的眼神:“元帅想要奴隶还不简单?买不起,买不起我可以送你几个,反正在你们眼里奴隶不算人只是万物,多来几个换着玩,哪天看厌了还可以送去斗兽场找点乐子。”

他似乎误会了什么,叶修想,却不忙着辩驳,他记得他们有更好的方式。

“还生气?老规矩,过来跟我打一场,打完就好了,我看这宫殿后面有个花园就挺合适,打败过狮子的勇士应该还没忘了怎么挥剑吧?”

不知触到了心底哪根刺,黄少天脸色一变,突然暴起。

“你还好意思提——?!”

叶修猝不及防,被他扯着衣领推到身后的石柱上,两人身量相差无几,他不再是那个只到他胸口的半大孩子了,肩臂舒展,手腕有力,咬牙切齿起来像头发怒的豹。

“别特么假惺惺的了!你才不在乎流木是死是活,一个奴隶而已,心疼也是心疼自己白花了钱,亏得当初我还以为……还以为你跟他们不一样……”


9.

十年前他杀了人,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可是不后悔。

也没指望过谁帮自己脱罪。荣耀有法律,更别说他还是个奴隶。被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等待判决到来那一天一天里,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等着那个人过来对他说一句,流木你是个英雄,你做的对。

但他始终没有等到。

当然最后叶修还是出现了,出现在的斗兽场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边的观众席上,出现在那些脸上挂着兴奋或无聊,等待好戏开场的男男女女中间,还是最好的、属于包厢的位置。

那天太阳好大啊,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还从未见过这么刺眼的阳光,照得他遍体生寒。叶修,我的主人,他想,你这时候才来,是想看到什么呢?是怀着跟周围这些人一样的目的吗?之前你对待我的那种方式,跟我开的玩笑,让我误以为在你眼里我们是平等,仿佛你不是我的主人而是我的家人一样。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这些都是一厢情愿的错觉。就好像人被暂时被阳光照得暖和了点,就忘了太阳原本有多遥远、严酷、高高在上了一样。

鼓声已经敲响,武器在手中发出钝重的锈味,苍蝇绕着笼子里的猛兽,嗡嗡的吹出死亡的号角,走上场前他最后看了一眼高处逆光中那张表情模糊的脸,在心中问道:原来我的鲜血、我挣扎的丑态和满怀不甘的死亡也能娱乐到你,在狮子咬断我喉咙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跟他们一样鼓起掌来?


10.

人群在惊叫,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但又兴奋到了极点。

狮子仰头咆哮,疼痛让它的嘶吼变得凄厉,右边那只眼中直插着柄短剑,伏在它背上的少年用力将其拔出时,鲜血飙射出好几米远。

没人看清他是怎么把剑插进去的,快如鬼魅的一瞬间,少年像猫一样敏捷地蹿上了狮子的脊背,出手,一击即中!经受过长期训练的专业角斗士怕是也未必能做到如此,荣耀公民骨子里敬佩勇士,之前叫嚣着“咬死他”的那些声音已经渐渐改变,一些人站到了死囚的一方,开始为他呐喊。

叶修手心却捏了把冷汗。

这一下很漂亮,但也彻底激怒了对手,见了血的猛兽,会比之前更难对付。

果然,不管人群如何兴奋期待,流木也没能在狮背上支撑太久。很快他被掀翻下来,往边上连滚几圈才堪堪躲过狮子愤怒的爪牙。

翻、滚、爬,钻,年轻的奴隶左支右拙,无所不用其极地与猛兽周旋 ,全然不顾姿态有多狼狈。

这景象别人或许觉得滑稽,叶修却再熟悉不过,平时小家伙跟自己过招,打不过又不肯认输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赖皮。然而他笑不出来,死亡的阴影仍然高悬在流木的头顶,躲避也是在消耗体力,他的力气总有衰竭的一刻。

粗鲁的辱骂喊叫声又开始变得响亮。看客的反应是很直接的,一味东躲西藏,不正面迎击,令流木已经失去先前得到的同情,呼声又渐渐倒向反对。

然而声援也好,谩骂也罢,流木统统置若罔闻。

他顾不上听,甚至连对死亡的恐惧都忘了,一双眼睛亮的渗人。对手的速度和力量实在强横,力气在减少,伤口在增加,简陋的软甲根本提供不了什么像样的防护,狮子的抓拍一下挨到身上都是致命。他想办法绕着圈子去扯它尾巴,刺它后腿,剑一下去就被踢开,爬起来时身躯摇晃,张嘴喷出一大口猩红。

看台上的叶修一下站起,经验丰富如他,不难看出流木的肋骨恐怕已经断了一根。

人们发现年轻的死囚动作越来越慢,终于,他被猛兽逼到了场地的一角。

狮子用不耐的目光打量这个瘦弱的人类,似乎不太明白刚刚的自己怎么会着了他的道。它年纪不小了,在同类中算不得强壮,不然也不会被人类捉到这里。然而兽中之王的天性是刻在骨子里的,这次捕猎辛苦了点,但马上结束了,它不屑地喷了下鼻息,张开大嘴——

噹!

这一口却没能咬下去,有什么坚硬的、锋利的东西猛地撞上了它的牙齿。是盾牌!流木猛地抬起手,长长的方盾角度刁钻地正好卡在狮子的上下齿列之间,把这致命的一咬暂时挡了下来。

荣耀步骑兵的盾牌坚固又锋利,在战场上可以砸碎一个人的后脑勺,此刻嵌入到狮子的牙床里,也够它疼得抖一抖。流木跪倒在砂石铺就的地上,咬牙顶着盾牌,汗水混着血水不断往下淌,只是少年人的臂力终究有限,他的右手开始发抖,是力量到达极限的征兆。

野兽腥臭的口水滴在脸上,熏红了他的眼睛,急促的呼吸中夹杂着兴奋和不甘——生死关头他还是不自觉地用上了叶修教过的方法。不过光挡住这一下还不够,想要活着走出这个角斗场,就必须在绝境中找出一丝翻盘的可能。

命悬一线的时刻,他反而静下来,像是骨子里那点野兽般的冷血冒了头,脑子飞快地转着,如果对手身上存在着一个弱点,那可能会是哪?

狮子并不给他思索的时间。

异物卡在嘴里,硌得难受,它干脆猛一甩头,奴隶单薄的身躯就像个被风刮起的破布口袋,连人带盾一起飞了出去,啪地砸在地上,半天没有动弹。

晕过去了?

一时间所有人心里都冒出同样的疑问。

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那也未免太扫兴。以前确实有过那么一个倒霉的角斗士,被猛兽掼到场中心的图腾柱上,后脑勺在石头敲开了,脑浆子洒一地,场面很是不好看。

狮子似乎也有些疑惑,踱步过去正要低头去嗅,面前突然一阵呼啸,是那个本以为已经无法动弹的人用力掷出了手里的盾,它恼怒地一偏头,方盾就差了那么一点地擦着鬃毛边飞了过去。

人群中爆发出“唉”的一声,少数是惋惜这下没砸中,更多的却是嘲笑少年情急之下出此昏招,竟然把防身的盾就这么白白扔出去了。

然而这却流木拿性命做出的豪赌!

动物毕竟不是人,没有声东击西的概念。狮子被这动静吸引,陡然扭过头用那只完好的眼睛盯着东西飞出去的轨迹,只见那盾牌撞在角斗场边缘的护栏上,跌进防护沟里,就在这一瞬间,少年纵身而起,一个翻滚钻进它腹下。

群鸦腾空而起,短剑划出一道银光——

生死在此一搏,他用尽全力将短剑送进狮子咽喉部位。

喷出的热血糊住了眼睛,惊起的猛兽嘶鸣着往后一退,前足正踩在流木左边的肩胛骨上,他忍着骨头碎裂的剧痛,直至剑没到柄,再往边上狠狠一划!

变故来的太快,观众惊呆了,从他们的角度只能看到狮子突然挣扎抽搐起来,发出濒死的荷荷声,又像是被什么钉在原地——只有坐在最前排的人才能看清一条从下方探出的胳膊紧紧抱住了它的右前腿,不让它挣脱。看台后排的人们纷纷伸长了脖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场中,急于知道最终是谁战胜了谁。如此僵持了七八秒,砰一声闷响,猛兽的身躯重重落下,鲜血如溪流从腹下奔腾而出,转眼给砂石地面铺上了一层鲜艳华丽的赤色地毯。

狮子倒下了,人呢?

奴隶的身躯被倒下的兽完全盖住,不知是死是活。

难道……同归于尽了?人群哗然,面上无不露出敬畏之色,不管怎么样,这个少年确实杀死了比他强大十倍的猛兽。这无疑是一场奇迹。

栅栏缓缓升起,扮作地狱使者的裁判官带着两个仆从上场了。他一身黑袍,头戴白色面具,在他身后打开的是那道是象征通往地狱的“死门”。

裁判官走到场地中央,示意全场安静,命两个仆从去检查人和兽的存活与否,角斗场永恒的规则:败者倒下,拖进死门;拇指竖起,胜者荣耀。

就在这时候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那两人刚刚抬起狮子的头颅,它那无声无息的沉重身躯却自行动了起来,像坍塌的小山重新隆起一角,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从底下艰难地、缓缓地爬了出来。

他还活着!

叶修浑身一松,松开的手心里满是汗水。

人群欢呼起来,流木被两名铠奴合力从狮子腹下拉出,实在无法站立,坚持用那只还能动的右臂握住剑,将剑撑在地上,迎着太阳缓缓支起半身。

“赦他无罪!“一个声音带头喊道,”还他自由!”

“这是神的旨意!”

人群立刻被带动了,顷刻间“无罪”、“自由“的呼声便如潮水般蔓延开来,一发不可收拾。绝大多数观众甚至不知道这个死囚的名字,他们只是自发地高呼着胜利女神的名号,宣称应当给胜利者予赦免。

一夜之间,首都大街小巷的墙上出现了许多描绘少年如何战胜狮子的涂鸦,然而这些画中的主角,“奇迹”的缔造者,天亮之后却如一滴水滴消失在大海,整座城市从此没有人再见到过他。


11.

被踢倒的熏炉散发出浓郁到让人窒息的没药香气。

叶修低头看了看揪着自己领口的手。

“来的时候我在走廊遇到一只鹦——”

他在对方刀劈下来一样的眼神里瞬间改了口。

“好吧,其实我是想问,当时你伤得那么重,从角斗场下来都昏过去了,我赶紧把你送去一间医馆治伤,结果半夜你怎么就跑了?”

攥紧的手指慢慢松开,黄少天勾起嘴角,笑得像刀丛里的反光。

“要是不跑,“他说,”天一亮我的尸体就该顺着护城河漂出三里外了。”

他战胜了狮子,人们说这是天神收下了他的祭品,神的旨意要放他自由,但被他杀死的那家人可不会这么想,他们非要他以命偿命不可。

雇来的杀手当天夜里就找上了那间医馆,也是他命不该绝,疼得根本睡不他是,迷迷糊糊中听见院子里狗叫得不对劲,忍痛爬起来猫到房梁上,顺着天窗钻出屋顶,躲过一劫。

医馆肯定是不能回了,谁知道杀手什么时候杀个回马枪。他该跑去哪?身上包得跟木乃伊一样,动一动全身伤口都张牙舞爪。扶着墙勉强走过了半条街,实在支撑不下去,他心一横,钻进街边一辆干草车里。醒来的时候迷迷糊糊想耳朵里听到的鸟叫怎么跟平时不大一样——后来才知道那是海鸥——竟就这么被一路拉到了离首都百多里外的蓝溪港。

“是我疏忽了,“叶修感慨,”没想到他们动手这么快,亏得你警觉。”

其实这里面有点阴差阳错。当时他原本想过在医馆陪上一宿,可是一盘算,大夫说这身伤怎么也得在医馆待上十天半个月,看护费就少不了,养好了还得给小奴隶去办脱籍;他跟那家结了仇,自己在首都时还能护一护,将来一出征怕是鞭长莫及顾不到。小家伙不能说话但脑子活,不如给笔本钱让他自个儿找个地方做点小生意……这么一来二去,竟是哪哪都要开支,就自己那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习惯,手头那点还真不够看,只得赶紧找人借去。

谁知借完一圈回来人就消失了,也满城寻过,只是料想一身伤跑不远,没考虑过可能会出城。大海捞针了两天,北方蛮族动乱的消息传来,皇帝令他立刻带兵出发,只能就此作罢。

“平安了怎么也不捎封信,不想回来没关系,好歹让我知道人还活着。”

谁要你这马后炮的关心了?黄少天偏过头去,权当没听见。

看来是因为心灰意冷,所以刻意不回头找自己,叶修要再瞧不出这点怨气就白长到这岁数了。

不过这没什么好多解释的,怨气有就有吧,他也无所谓。小家伙的命是自己挣来的,他没帮到什么,也就一开始没让他死在奴隶贩子手里,他又干了两年活,就算偿清了。流木,不,黄少天不愿再念这份旧情,那就都不提。

“后来呢,怎么出的海?”

“后来被布鲁瑞的船老大给捡了。我骗他说自己是贵族家养的打手,得罪了人从首都逃出来,他看我会剑术会记账,还会看天上的星星认方向,带到海上也不算没用,潮水的方向一变就让我跟着上了船。遇到海盗我冲最前面,找准机会趁人不备,一招见血……反正人又不会比狮子更可怕,一来二去打出了名头,海盗还专门打听我每次跟船走哪条线。”

这些故事照黄少天的水平原本足足能说上个三天三夜,这会显然不愿多聊,难得言简意赅起来,反而别样生动明快。

“布鲁瑞……他们说布鲁瑞有把妖刀人见人怕,原来就是你?”

黄少天差点呛到,瞪大眼睛:“这绰号你从哪打听来的?”

“打听?呵呵,你也太小看那些剧团满世界找故事的能力。“叶修似笑非笑,”市集日那天上剧院买张票,要赶早,去的晚抢没了,七海大盗和妖刀可是出很受欢迎的剧目。不过传闻添油加醋,非得给你改成个独眼大汉的扮相,剧里怎么没说海商这行这么赚,几年攒出三亿家底,任谁都得动心。”

黄少天顿时冷下脸:“用不着拐着弯子东拉西扯,不就是想知道我的钱都从哪来的吗?放心,没偷没抢,都是凭自己本事和运气得来的。”

大海是冒险家的乐园,英雄不问出处,只与风暴为伍。早几年他还时不时往腰上缠圈绷带装着哪还有点伤没好全, 后来索性放开了,光着身子跟船员兄弟一块冲澡,没人问过他腰上那块印记是什么,只说黄少黄少喝酒去。

第二年魏老大给了他三条船,他自己花两年时间又把这个数量翻了三翻,东方的香料丝绸,荣耀的银器小麦,运别人不敢运的,卖他们最想要的。说到底杀人和赚钱没什么不一样,都是看机会,他天生在行。三年五载下来,人们只知道布鲁瑞又新崛起了一名海商,热情豪爽喜结交,但你要打他货的主意,对不起,那就要先问过他手里的剑。而首都巷子里的涂鸦早就换了又换,无人再记得那年的角斗场上,有过一个把短剑插进狮子咽喉的少年。

少年不再像记忆中那么安静了,苹果色的面颊也早脱落出锐利的青年模样,叶修瞧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不知怎么的就有点走神。

他想命运真是个有趣的东西,让人在个性力量和命运偶然的塑造下成为他会成为的人。当初买个小奴隶回来,本打算让他跟着自己上战场,养着养着却又舍不得了,半大孩子,何必把人往会送命的地方带?还不如留着替自己看家管钱——现在想想不算看走眼,就是太埋没人才,谁能想到小家伙因祸得福,反成了海上一方风云人物?然后,现在,居然还要当起皇帝了。

士别三日……唉,还真有点想念他炖的鱼汤。

叶修摸摸下巴,叹了口气,黄少天看见了,眉毛一扬。

“怎么,你是想说那么多船天天出海别人怎么赚不到那么多?这样吧,我给元帅指条路:大海里成千上万个岛,除了我找到的那个没准还有别的也埋着哪个古王国的宝藏,你要是有兴趣,大可以雇条船去赌赌运气。”

没想到对方这一顿竹筒倒豆子三下五除二的,连身家钱财来历里的大秘密都告诉了自己,也忒不见外了,叶修正觉奇怪,却听他语气陡然一转:“至于我这份就别指望了,这次来我身边带的人都是上了岸新找的,除了领工钱什么都不懂,打他们的主意不如来问我。”

原来是担心这个,叶修哑然失笑。

看样子这十年的分别让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形象来了个天翻地覆的大转变,居然成了个不择手段的财迷人设了——不过也难怪,谁让你连皇帝的头衔都敢拿出来拍卖,这不是掉钱眼里是什么?

“来问你你怎么办?”

“要看怎么问了,逼急了大不了就招呗,宝贝确实还有大半在岛上埋着,我凭印象画个图,谁想要自己出海找,找不到也别着急,慢慢找上个十年二十年的,金子和宝石又不会坏。”黄少天狡猾地一咧嘴,露出两个虎牙的尖。

“哦,我还以为逼急了你就装回哑巴,反正有经验上手快,想当年小哑巴安安静静,倒是挺可爱。”

“靠,那哪是装——”

“开玩笑的,”叶修咳嗽一声,直接换了称呼,“想哪去了陛下,谁会逼你,谁敢逼你?你可是荣耀的皇帝啊,天一亮就是了。”

黄少天翻了个白眼,一脸的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

“皇帝?荣耀上一个皇帝是什么下场,元帅不如讲来给我听听。”

满城公文布告上写的是皇帝陛下突发急病不幸归天,可你要问他到底怎么死的,就连市场上卖瓜的小贩都能把禁卫军如何闯进皇宫杀死暴君这套故事给你描述的活灵活现,如同亲临,讲到大快人心时还会重重拍一下大腿。

“那我就不明白了,“叶修微微一笑,”既然皇帝这位子那么危险,为什么还有冤大头愿意花大价钱买来坐上一坐?”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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